
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白岩坑水库工程-水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遂昌县白岩坑水库工程-水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昌县白岩坑水库工程-水库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遂昌县湖山乡白岩坑自然村、乌溪江一级支流长树源上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枢纽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灌溉引水建筑物(包括进水口、引水隧洞、支流引水管道、支流引水堰坝)、上坝道路、复建环库公路等建筑物组成。白岩坑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8.4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50m,相应库容98.3万m3;设计洪水位(P=2%)452.16m,总库容114.7万m3,死库容8.1万m3,兴利库容90.2万m3,为小(1)型水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保护类别 |
1 | 地表水环境 | 长树源 | 地表水II类 |
2 | 地下水环境 | 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潜水含水层 | 地下水Ⅲ类 |
3 | 环境空气 | 运行期无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无影响;施工期保护目标主要为白岩坑村以及施工区周边200m的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一级 |
4 | 声环境 | 白岩坑村 | 声环境1类 |
5 | 生态环境 | 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的重要物种及需要保护的物种 | 按照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及地面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污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运行期仅产生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区设在白岩坑村下游,工程投入运行后在白岩坑村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油水分离器一座,以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林灌和农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作业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及机械防尘罩,避免在大风天作业,临时堆料场加盖覆布,定期洒水抑尘。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本项目运行期不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内主要声环境敏感点为白岩坑村,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不在夜间进行施工)、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运行期: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由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水库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土石弃方、废机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尽量少破坏植被并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料,施工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至合法消纳场所进行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施工道路的泥结石以及各临时施工场地的砼路面,恢复原貌;施工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门密封桶贮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
施工期:施工期间坝址处开挖会导致局部区域地下水流向基坑,但坝址开挖面总体不大且施工时间不长,故坝址处开挖施工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位及地下流场造成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及地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
运行期:营运期无生产设施,故无生产性废水,可能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管理人员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通过渗滤影响地下水水质,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6)水文情势
水库蓄水将抬高坝前水位,从而改变水库库区的水位高程,库区河段水位均较原水位有不同程度的抬升,越靠近坝址抬升程度越大。由于水位抬升,坝前水深增加、水面变宽,库区槽蓄量加大,库区河段较原河道状态下流速缓慢,越靠近坝址减缓程度越多。
水库建成后,由于水库的调蓄作用,改变了水库下游径流的时空分布,洪水期拦洪削峰,为下游的防洪、供水创造了条件。水库建成后,坝下径流明显减少,为保证下游河道的环境用水,将泄放生态流量,满足下游生态环境需水。
(7)生态
施工期明显受干扰的区域位于坝区及施工临时占地等处,该范围内植被将遭到破坏,动物栖息环境受到影响,但由于施工区范围不大且区域群落结构简单,产生的影响只是局部和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水库蓄水运行后,库区水域生境将由河流型向湖泊型转变,水深、流速、透明度、温度、光照和营养盐类等条件均发生变化。工程实施后流域内饵料生物种类将发生一定变化,适应流水生境种类将有所减少,而适应静缓流水生境种类将有所增加,但饵料生物总资源量将有所增加;大坝建设将阻碍下游鱼类上溯,运行期库区河段由流水生境向缓流生境转化,相应的库区河段原来适应于流水生境的鱼类的主要栖息水域压缩,种群可能迁移至其他流水河段。水库形成后将为仔幼鱼的索饵、肥育创造了良好条件,库区可成为鱼类育幼场所。
(8)环境风险
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包括:炸药、油料运输及使用风险;油料贮存风险;施工污废水事故性排放风险等。运行期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拦水坝溃坝及富营养化等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分析,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时期 | 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 | 废水 |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及地面洒水抑尘; 2.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 |
废气 | 1.凿裂、钻孔以及爆破提倡湿法作业; 2.采用产尘少的爆破技术,如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缓冲爆破技术或深孔微差挤压爆破技术等,以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 3.采取封闭施工或半封闭施工措施; 4.配备防尘罩,避免在大风天作业; 5.临时堆料场加盖覆布; 6.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工程承包商的机械设备应配备相应的消烟除尘设备,运输车辆需安装尾气净化器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噪声 |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 3.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 | 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固废 | 1.尽量少破坏植被并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料,施工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运至合法消纳场所进行处置; 2.施工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门密封桶贮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合理处置 | |
生态保护 | 1.工程施工尽量避免占用区域林地,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2.强噪声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夜间禁止开展光污染大的施工项目,减轻对动物活动的影响; 3.施工期污废水妥善收集处置,禁止排入河道; 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采取措施恢复生境; 5.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 6.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 减轻生态影响 | |
环境风险 | 1.施工场地内不设置炸药库,炸药由具有危险品运营资质的民爆企业按当天需求负责运送; 2.油料、炸药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3.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 4.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施工人员规范作业及风险防范意识培训等。 | 环境风险可防控 | |
运营期 | 废水 |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林灌和农灌 | 周边地表水水质符合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 水库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
固废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合理处置 | |
生态流量 | 泄放生态流量,同时设置生态流量监控装置。 | 确保下泄流量 | |
生态保护 | 1.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设置生态流量监测及监控设施; 2.优化水库调度,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 | 减轻生态影响 | |
环境风险 | 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环境风险可防控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遂昌县白岩坑水库工程-水库项目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白岩坑自然村、乌溪江一级支流长树源上游,项目符合遂昌县“三区三线”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同时符合其他相关规划规范等要求。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提升供水能力,保障长树源灌区弈山灌片的灌溉用水需求,改善弈山村、坪峰村、金竹镇早坞村的农饮水现状,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对促进遂昌县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果表明,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并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869216455,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