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思皓: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向遂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遂昌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5日作出丽遂政复〔2026〕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维持该不予立案决定。本机关通过中国邮政分别向你注明的收件地址及你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邮件编码1265905663805、1265905669005),均因收件人不在收件地址等原因,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本机关。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丽遂政复〔2026〕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遂昌县司法局309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平昌路95号)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遂昌县行政复议局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