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200万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刘道坞建筑饰面花岗岩矿技改扩能项目(新增年产100万方建筑饰面花岗岩矿开采能力))
2026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200万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刘道坞建筑饰面花岗岩矿技改扩能项目(新增年产100万方建筑饰面花岗岩矿开采能力))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刘道坞建筑饰面花岗岩矿技改扩能项目(新增年产100万方建筑饰面花岗岩矿开采能力) |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刘道坞 | 遂昌县宏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矿区规模由现100万m3/a扩大至200万m3/a,矿区面积由0.9158k㎡缩小至0.9088k㎡,开采深度为+532.1m~+310m,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等均不变化。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新增绳锯机等设备,淘汰部分低效锯台等设备,形成新增年产100万方建筑饰面花岗岩矿开采能力(全厂开采能力为年产200万方建筑饰面花岗岩矿)。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 废气: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染物油烟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采剥扬尘、切割、凿岩粉尘、装载扬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采取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后均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凿岩、切割作业废水、洗车废水和矿坑涌水经现有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接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濂溪。 (3)噪声:隔声降噪等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剥离物、废劳保用品、污泥、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劳保用品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剥离物、污泥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 (5)生态:采取敏感目标保护、表土剥离与植被移植利用、胁迫因子消除措施、植物措施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