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浙矿两山矿业有限公司塘坞里萤石矿矿山建设项目——采矿工程项目)
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浙矿两山矿业有限公司塘坞里萤石矿矿山建设项目——采矿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浙矿两山矿业有限公司塘坞里萤石矿矿山建设项目——采矿工程项目 | 遂昌县湖山乡、金竹镇 | 遂昌浙矿两山矿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矿区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城270°方位(直距约)20km,行政区划属遂昌县金竹镇及湖山乡,2025年10月20日,遂昌浙矿两山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湖山乡塘坞里萤石矿的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面积1.3300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5万t/a,开采标高+540m~-230m,开采年限18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石加工车间,破碎、传输、筛分均在同一车间内进行。喂料口三面一顶封闭,仅留一侧进料,同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输送皮带上方安装机罩,使输送过程中为密闭状态,两端安装喷雾装置。本项目设置1条生产线,针对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尘罩,每条线配套1台袋式除尘器。粗破、细破、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水泥采用筒仓暂存,筒仓顶部设置1个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口以无组织方式排放于环境空气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筒仓内作为原料。 2、部分矿井涌水和充填管道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井下开采用水、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用水、矿废石周转堆场抑尘用水、车辆轮胎清洗用水、矿石冲洗用水、废石破碎加工用水、充填用水、充填管道清洗用水。其余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作为矿区范围内的林地灌溉用水。 3、矿石运至地面工业场地后,先进行人工手选,初步筛选出较为明细的废石。废石经破碎后全部作为充填原料,充填井下采空区。沉淀污泥和除尘器粉尘全部掺入充填料原料,一同充填井下采空区。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厂房所有窗户在生产时关闭,严禁随意开启,以确保建筑物隔声效果。在营运中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加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