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丽水市遂昌县徐某良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信息公开
一、案件名称?
丽水市遂昌县徐某良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基本案情?
1.案件查处经过。2024年4月,赔偿义务人徐某良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垵口乡石仓村“马坑源”山上放置带有报警器的捕兽夹进行狩猎,期间捕获黄麂一只。2025年6月19日,遂昌县公安局民警在徐家良家中查获疑似野生动物肉块三袋、捕兽夹五个、报警器三个。经鉴定,上述部分肉块为小麂,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定为徐某良对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负主要责任,是本案件的赔偿义务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责任并赔偿生态损害费用。
2.赔偿处理情况。2025年,委托专家对因徐某良非法狩猎的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了评估。2025年6月30日,评估专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经测算,徐某良应共支付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赔偿金已于2025年7月22日交至遂昌县财政局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