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丽水市遂昌县苏某林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信息公开
一、案件名称?
丽水市遂昌县苏某林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基本案情?
1.案件查处经过。2025年4月份,赔偿义务人苏某林使用捕兽夹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洋口村附近的毛竹林内猎得小麂一只,并将其屠宰,所得肉块放置于家中。经鉴定,小麂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定为苏某林对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负主要责任,是本案件的赔偿义务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责任并赔偿生态损害费用。
2.赔偿处理情况。2025年,委托专家对因苏某林非法狩猎的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了评估。2025年8月7日,评估专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经测算,苏某林应共支付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赔偿金已于2025年8月15日交至遂昌县财政局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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