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人民政府
浙江遂昌经开区云峰区块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浙江遂昌经开区云峰区块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遂昌经开区云峰区块热电联产项目
(2)工程性质:扩建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7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燃煤锅炉+1台7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锅炉+2台9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设施。分阶段实施:一期实施1台7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燃煤锅炉+1台9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设施;二期实施1台7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台9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设施。
(4)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5)总投资:57284.4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
X | Y | ||||||||
1 | 大气 | 龙口村 | 731065.08 | 3172554.62 | 人群 | ~1382人 | 二类 | NW | ~35 |
2 | 古亭村 | 731271.61 | 3172184.40 | 人群 | ~1534人 | S | ~180 | ||
3 | 东亭村 | 732858.71 | 3171207.53 | 人群 | ~600人 | SE | ~1990 | ||
4 | 社后村 | 732725.27 | 3170442.93 | 人群 | ~2948人 | SE | ~2300 | ||
5 | 东姑村 | 733630.48 | 3172271.40 | 人群 | ~1755人 | E | ~2160 | ||
6 | 洋浩村 | 730792.55 | 3169683.05 | 人群 | ~590人 | S | ~2410 | ||
7 | 湖边村 | 731885.70 | 3169825.95 | 人群 | ~1494人 | S | ~2450 | ||
8 | 连头村 | 729227.57 | 3173898.98 | 人群 | ~1129人 | NW | ~2230 | ||
9 | 龙祥村 | 732429.43 | 3173674.74 | 人群 | ~1987人 | NE | ~1500 | ||
10 | 苍畈村 | 729019.57 | 3172395.30 | 人群 | ~1147人 | W | ~2050 | ||
11 | 在建遂昌县东城医院 | 732236.10 | 3170833.82 | 人群 | 床位300张 | SE | ~1690 | ||
12 | 遂昌县云峰中心幼儿园 | 732759.88 | 3171335.28 | 人群 | ~500人 | SE | ~1700 | ||
13 | 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 | 732205.84 | 3170536.13 | 人群 | ~1300人 | SE | ~1950 | ||
14 | 下马村 | 734376.07 | 3173172.96 | 人群 | ~1647人 | NE | ~3000 | ||
15 | 云峰街道办事处 | 731412.02 | 3169251.53 | 人群 | / | S | ~3100 | ||
16 | 地表水 | 园区内河 | / | / | / | / | Ⅲ类 | N | ~100 |
17 | 濂溪 | / | / | / | / | W | ~100 | ||
18 | 地下水 | 区域潜水含水层 | / | / | Ⅲ类 | / | / | ||
19 | 声环境 | 龙口村 | 731065.08 | 3172554.62 | 人群 | ~1382人 | 2类 | NW | ~35 |
20 | 古亭村 | 731271.61 | 3172184.40 | 人群 | ~1534人 | S | ~180 | ||
21 | 土壤 | 龙口村 | 731065.08 | 3172554.62 | 人群 | ~1382人 | 一类用地 | NW | ~35 |
22 | 古亭村 | 731271.61 | 3172184.40 | 人群 | ~1534人 | S | ~180 | ||
23 | 基本农田 | 农田 | / | / | N/W | ~50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污水、含油污水、湿法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输煤系统、转运、道路处等冲洗废水、反渗透浓水、超滤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水库水净化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煤增湿、抑尘喷淋,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含油污水隔油后回用于煤增湿、抑尘喷淋,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冲洗,输煤系统、转运、道路处等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的冲洗,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回用于湿式脱硫系统,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输煤系统及道路冲洗,部分纳管等,水库水净化反冲洗水 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回用于净水系统,反渗透浓水经二次浓缩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超滤排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及冷却系统补充用水,生活污水处理后纳管排放。
项目纳管废水水质可以达到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纳管废水对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排放贡献浓度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预测浓度叠加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同类在建项目污染源及区域背景浓度后的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可知,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此外项目冲管噪声、锅炉放空等非正常排放噪声影响较大,可能会对1~2m左右范围的民居等声敏感点产生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对排汽管、放空管加设消声器,可以使放空排汽噪声处理削减20-30B左右,企业应加强管理,对于受工艺限制而无法避免的冲管作业,应报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批准、备案,还需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周边民众与企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冲管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日等非休息时间,与周边企业和群众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取得民众对热电厂锅炉排汽噪声短时影响的谅解,冲管时需设置消声器,同时消声器参数、型号等需合理论证,提高综合消声效果。在此基础上,企业定时在昼间进行放空作业尽量控制并减少事故性突发冲管事件的发生。锅炉放空阀设置消声器,并对其进行合理设计,提高消声器的消声量。企业应根据锅炉的运行特征配置合理的消声器,确保非正常排放的噪声不会周边企业及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设水久灰渣场,灰渣分别贮存在灰库和渣库内,石膏暂存在石膏库内,危废暂存在危废库内。本次环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待鉴定固废在鉴定前按危废管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选择合适的方式暂存及处理处置。厂内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危废临时暂存设施,危废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根据预测分析可知,只要企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防腐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处理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的灰、渣、脱硫石膏外卖综合利用、净水处理污泥、其他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废膜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包装桶、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矿物油、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飞灰处理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待鉴定,鉴定前按危废管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
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氨水罐区,具有潜在泄漏事故风险。根据预测分析,企业从生产、贮运、危废暂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一般此类事故发生概率较小,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分类 |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废气 | 燃煤锅炉烟气 | 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湿电除尘的烟气处理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1根55m高、出口内径1.6m的烟囱排放。 |
燃生物质锅炉烟气 | 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的烟气处理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1根60m高、出口内径1.8m的烟囱排放。 | |
粉尘治理 | a.灰库、渣库、破碎楼、转运站、石灰石仓、煤仓等,均配置了布袋除尘器。 b.本项目采用密闭罐车运输飞灰,采用封闭卡车运输炉渣、石膏、煤及生物质。 c.汽车装卸燃煤设置喷雾抑尘系统 d.项目采用封闭式的煤库贮存燃煤,生物质库采用密闭式生物质库,四周配置喷淋系统,以保证煤炭、生物质含水量减少堆放时产生的粉尘; e.燃煤、生物质均采用封闭的输送栈桥,灰、石灰石粉、消石灰通过密闭的输送管道进行输送; f.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 g.空预器后设置NOx分析仪和氨逃逸检测仪,以合理调整NH3/NOx摩尔比。 | |
废水 | 脱硫废水 | 经处理后回用于煤增湿、抑尘喷淋 |
锅炉排污水 | 回用于脱硫用水 | |
含油污水 | 隔油后回用于煤增湿、抑尘喷淋 | |
初期雨水 | 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冲洗 | |
输煤系统、转运、道路处等冲洗废水 |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的冲洗 | |
湿电除尘废水 | 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回用于湿式脱硫系统 | |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 部分回用于输煤系统及道路冲洗,部分纳管等 | |
水库水净化反冲洗水 | 经混凝沉淀过滤后回用于净水系统 | |
反渗透浓水 | 经二次浓缩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 | |
超滤排水 | 回用于脱硫用水及冷却系统补充用水 | |
生活污水 | 纳管 | |
地下水 | 装置区 | 渗透系数≤10-7cm/s。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
氨水罐区 | 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 | |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 | 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 | |
各类废污水收集处理池、事故应急池 | 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 | |
危废暂存库 | 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 | |
配电站 | 一般地面硬化 | |
消防水池 | 一般地面硬化 | |
噪声 | (1)首先从设备选型入手,即声源上控制噪声。设备选型是噪声控制的重要环节,在设备招标中应要求设备制造厂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如各种给、排水泵1m 处的噪声控制在90dB(A)以内,各种风机3m处的噪声控制在90dB(A)以内。 (2)汽轮机、发电机设置专门的隔声罩,采取减振措施,汽机主体布置在汽机间内,汽机间尺寸为55m× 18 m× 23 m。 (3)一次、二次风机、引风机、返料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进风口安装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 (4)给水泵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5)破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燃煤破碎机所在构筑物尺寸为10m× 9m×18 m,燃生物质破碎机所在构筑物尺寸168m×30m×15 m。 (6)烟道与除尘器、锅炉接口处等,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改善钢板振动频率等降低噪声,所有的管道须采取阻燃材料包孔,降低振动噪声。 (7)为减轻煤及灰渣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8)电厂噪声非正常排放主要为锅炉冲管噪声、锅炉放空噪声和启停机噪声。冲管噪声和锅炉放空噪声是以高频噪声为主,采取降噪措施为设置消声器,通过合理选型,提高消声器的消声量。本报告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对于工艺限制、不得不发生的冲管,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备案,并要求在媒体上发布告示,与周边企业和群众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取得民众的谅解。锅炉放空阀设置消声器,并对其进行合理设计,尽量提高消声器的消声量。 | |
固废 | 灰、渣、脱硫石膏 | 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
净水处理污泥、其他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废膜 | 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 |
废油包装桶、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废矿物油、废劳保用品 | 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废滤袋、脱硫废水污泥 | 待鉴定,鉴定前按危废管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置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统一清运 | |
风险 | 设事故应急池,雨水切换阀等事故应急措施 |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开源热电拟在遂昌经开区云峰区块新征用地约40377m2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遂昌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厂址附近环境风险可接受,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昌县开源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78-8511287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电话:0571-28802875
联系人:朱工
(3) 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联系电话:0571-81053970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政务网站进行公开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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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开源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